看見數據:2022 年城市規劃委員會處理的規劃許可(s.16)申請

規劃申請類型、位置,以及全年間處理申請宗數變化

Kenneth Wong
8 min readJul 27, 2023

TL;DR

2022 年,城市規劃委員會(TPB)處理了總共超過 760 份規劃申請(s.16 申請)。本文旨在探討這些申請的特徵,包括申請類型、位置,以及全年間處理的申請數量變化等等。總結如下:

  • 近一半的申請屬於臨時用途
  • 新界的區域規劃辦公室(除了西貢和離島)全年處理了約 200 份 s.16 案例,而香港和九龍地區規劃辦公室則處理了 20–40 份案例
  • 大部分「臨時用途」申請位於新界西,而大部分「丁屋」申請則位於新界東

:本文基本上假設讀者對香港規劃制度(planning system)有一定認知。筆者自問沒有功力將行內概念一一闡述,如果你對城規會的規劃申請程序(主要為 s12A 及 s16)並不熟識,歡迎直接無視本文,只閱讀文內圖表。

重溫:城規會、規劃申請、s.12A、s.16

香港城市規劃工作,最基本上可以分為「規劃發展管制」(development control)以及「整體規劃」(master planning)兩類。當發展土地用途不符合現有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OZP)所制定的用途,發展商都需要先提出規劃申請(planning application),經過城規會審批及同意方可發展。規劃申請主要包括:

為免文章過於冗長,本文所分析的規劃申請只包括 s.16 申請。而熟書的人當然會提出城規會亦需要處理 s.17 — 「申請覆核城規會就第 16 條的決定」。不過 s17 基本要上較少出現,在此不談。

s.16 申請會由「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俗稱 Metro)以及「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俗稱 RNTPC 或 Rural)處理。然後申請又會就申請位置位處的 OZP 的地區規劃處(District Planning Office,DPO)分類排序。現時 DPO 有以下七個:

  • 香港島
  • 九龍
  • 荃灣及西九龍
  • 西貢及離島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
  • 屯門及元朗西
DPO 界線,https://www.pland.gov.hk/pland_en/about_us/organ/dpobrdy.jpg

而 s.16 申請又可大約分為以下幾類:

  1. 「第二欄」用途(Column 2 Use)
  2. 「第二欄」用途(丁屋)(Column 2 Use (Small House))
  3. 填土(Filling of Land) — 包括河道改道,填土/填塘工程等,常見於農業地帶
  4. 放寬發展限制(Minor Relaxation of development parameters) — 放寬地積比(plot ratio, PR),總樓面面積(gross floor area, GFA),建築物高度限制(building height)以及/或其他發展限制
  5. 臨時用途(Temporary Use)

2022 年城規會所處理之規劃許可申請

溫完書,言歸正傳。

城規會的開放數據提供了每宗 s.16 規劃申請的詳細信息,包括申請所屬的大綱規劃圖(OZP)、申請用途、以及決定日期。稍為整理數據,便可獲得每宗申請的以下詳細信息:

  • 所屬 OZP 及 DPO:申請所位處的規劃大綱圖(即 OZP)以及所屬 DPO
  • 決定日期:城規會做出的決定時間或相應會議日期
  • 申請類型:規劃申請的種類

2022 年,城規會總共處理了約 760 份 s.16 申請,當中有什麼趨勢?這堆申請有何特徵?各種申請比例又是如何的?

每類申請有多少宗?

上面的 bar chart 顯示了每個類別的規劃申請總數。

如何閱讀本圖表?

上圖是一個「waffle bar chart」。每個方塊代表一宗 s.16 申請,橫軸和顏色表示申請類型。從左到右,每種顏色分別代表「第二欄用途」、「第二欄用途(丁屋)」、「填土」、「放寬發展規範」和「臨時用途」。緃軸顯示每類申請的總數。

由每個顏色在圖表上的佔比可以大約看出:

  • 最常見的申請類型為「臨時用途」,佔了所有 s.16 申請的近一半(763 份中的 358 份)
  • 最罕見的類型為「放寬發展規範」,約比「填土/填塘」少十宗
  • 所有屬於「第二欄用途」的申請中,約四成屬於申請作丁屋用途

每次會議處理了多少份申請?

s.16 申請由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及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處理,取決於申請地點所在的規劃計劃區域。一般而言,兩個委員會的會議日期分別為隔週的星期五上午和下午。

那麼每次會議處理的申請數量如何?或者,申請有沒有 peak season,令城規會需要於一次會議內處理多宗申請?此外,每個 DPO 處理的案件總數之間有何差異?

下圖顯示了每次會議處理的申請數量。

如何閱讀本圖表?

上圖是一個 heatmap。橫軸表示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的時間軸,而縱軸對應每個 DPO。每個方格表示每個 DPO 在每次會議上處理的申請總數。顏色越淺,代表該次會議處理的宗數越少,顏色越深則代表越多宗數。沒有方格則表示該次會議並沒有位處該 DPO 的 s.16 申請。

最極端情況下,一個 DPO 需要在一次會議處理 18 份申請 。9 月 9 日舉行的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第 703 次會議上,一共有 18 份(不包括撤回和延期請求)位於沙田、大埔和北區 DPO。

當然,每宗申請的複雜程度會有所不同。市區的 s.16 一般而言比鄉郊的申請複雜得多,而城規會就達成決定所需的時間也隨之有所變化。一言以蔽之,就是勿以處理宗數直接衡量相關所需的人力物力。

二合一 — 按申請類型和決定日期分類的申請

上面的兩個圖表展示了申請的兩個主要特徵 — 「申請類型」(申請是什麼)和「時空屬性」(申請的位置和決定日期)。那麼問題來了 — 能否只利用一張圖,合併上兩張圖,同時張兩種特徵可視化?

下圖將申請的兩個主要屬性合二為一,同時表示。

如何閱讀本圖表?

上圖是一個「small multiple」圖表,由 7 個垂直對齊的子圖表組成。每張子圖表代表每個 DPO 處理的規劃申請。

橫軸表示 2022 年 1 月至 12 月的時間軸。每一點代表一宗 s.16 申請,並以顏色代表申請的種類。越多點代表該次會議中有越多申請來自該 DPO。

圖表顯示了規劃申請的特徵以及一堆細節。此處只談透過閱讀圖表後可以得出的觀察,而不討論特徵背後成因。始終本文主要目標是將數據視覺化(正如標題「看見數據」),而非剖析香港目前規劃申請現況。

一些觀察如下:

市區與鄉郊/新市鎮的規劃申請背景不盡相同

香港島、九龍、荃灣和西九龍等市區 DPO 主要處理「第二欄用途」和「放寬發展規範」的申請。與此相對,新界 DPO 處理的申請大多為「臨時用途」。市區和鄉村地區之間多樣化的規劃背景,正正可以透過申請種類的差異凸顯。

臨時用途申請集中於新界西

屯門和元朗西區 DPO 在整年內處理了大量的臨時用途申請。舉個例,1 月底舉行的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第 688 次會議上,就有 15 宗位處屯門元朗西 DPO 的申請屬臨時用途申請,佔該 DPO 當次會議申請總數(18 宗)大多數。

粉嶺、上水和元朗東區 DPO 也處理了一定數量的臨時用途申請,但相對於屯門和元朗西區,臨時用途申請比例較低。

丁屋申請集中於新界東

絕大部份丁屋申請都位處沙田、大埔和北區 DPO。其他三個新界 DPO 亦有零星丁屋申請,唯對比「沙大北」DPO 可謂九牛一毛。丁屋申請主要位處農業地帶(AGR)或綠化帶(GB)。

講咗咁多,到底想講乜?

基本上,無。

本文旨在「年度回顧」一下 2022 年的規劃申請。正如 Spotify 有「年度音樂回顧」一樣,回顧會展示一堆統計數據,比如你全年聽得最多的歌手及 album,或者總聆聽時數。基本上,這堆數字只是供你 share 做 Instagram stories,除此之外別無意義。

城規會(以我所知)沒有 social media account 來分享這樣的回顧。本文一開始就是基於「為城市規劃委員會製作年度回顧」的 random thought,逐步演變成一篇數據文章,闡述整年規劃申請的特徵。

或者,如果你熟知我為人,你應該很清楚全個 project 只不過是滿足自己製圖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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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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